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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合同责任与付随责任的差异
发布时间:2025-04-23 07:44:30  来源:bob综合体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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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后合同责任:(合同实行停止后)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则:“合同的权利责任停止后,当事人应当遵从诚笃信用准则,依据买卖习气实行告诉、帮忙、保密等责任”。合同权利责任停止后的责任又称后合同责任。在合同联系停止后,虽然当事人之间不再承当合同责任,但当事人亦应依据诚笃信用准则,承当某些必要的附随责任。依本条规则,合同停止后,当事人应当遵从诚笃信用准则,依据买卖习气实行告诉、帮忙、保密等责任。如,受雇人在雇佣合同停止今后,应当对雇仆人的商业秘要等状况负有保密责任。

  2、附随责任:(合同实行中) 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则“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好全面实行自己的责任。当事人应当遵从诚笃信用准则,依据合同的性质、意图和买卖习气实行告诉、帮忙、保密等责任。”也就是说,恪守诚笃信用准则,一方面要求当事人除了应实行法令和合同规则的责任外,还应当实行依诚信准则所发生的各种附随责任,虽然在当事人两边的合同中可能对这些责任并没有作出清晰的约好,但相同应得到当事人的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