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逐渐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办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其间提出,婴配乳粉出产企业应依法依规树立出产质量办理体系,建立原辅料质量安全操控要求,完善原辅料收购检验办理制度。不得运用现已契合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国家规范营养成分要求的复合配料作为质料出产婴配乳粉。出产当即进入干混合工序婴配乳粉原辅料的企业,应采纳必定的办法保证其产品除契合相应食品安全规范外,微生物目标还应契合婴配乳粉食品安全国家规范相应要求,并严厉储存和运送办理。运用基粉出产婴配乳粉的企业,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内逐渐运用具有婴配乳粉出产能力公司制造的基粉。(市场监管总局网站)